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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首都医科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字号:[ ]

为贯彻落实《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方案》,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激发创新动力,学校设立首都医科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

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是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双一流大学建设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国家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鼓励已取得较好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创新研究,为争取高层次人才项目、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需求提供坚实基础。

一、基金类别

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分为两个类别。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当水平的学者为目标(以下简称“A类项目”),和以培养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或相当水平的青年学者为目标(以下简称“B类项目”)。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 师德师风符合《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

3. 申请人是学校或附属医院正式在编职工,每年在校本部或附属医院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4. 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国内外影响,具备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潜力;

5. 同年仅限申请上述一类项目,每类项目仅能获得一轮资助;

6. 获资助者须以首都医科大学作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 申请人应有两名本领域两院院士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年度)。

(二)具体要求

1.“A类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持续独立的研究方向且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   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贡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项目或重大项目主持者,或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究专项首席专家,或主持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近3年曾入围相应级别国家级人才项目会议评审;

(4)   已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或近3年曾入围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会议评审但因超龄而无法申报同级别项目。

2. “B类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独立的研究方向且已取得优秀科研成绩,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      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贡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

(2)      近3年曾入围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会议评审。

(三)以下科研人员不在申请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范围: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立项互斥的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

(2)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立项互斥的其他人才项目获得者不得申请B类项目;

(3)      尚在学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期内的学校引进人才。

三、基金设置及政策支持

(一)“A类项目”每年度计划择优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含匹配经费),研究期限为3年;“B类项目”每年度计划择优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经费不超过90万元(含匹配经费),研究期限为3年;

(二)二级单位须为入选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空间和配套科研条件(入选者所在二级单位须为申请人提供不低于10平方米的专属工作台或研究室);

(三)二级单位应为入选人员进行1:1科研经费匹配;

(四)在确保教学、医疗工作的前提下,医院须为入选的临床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时间(每周至少一个工作日用于科学研究,且保障不降低个人待遇);

(五)入选人员实行“双导师制”,须有两位导师带领。其中一名导师为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另一位为本领域知名专家(国家杰青、北京学者,或相当水平)。导师负责日常科研工作的引领、杰青优青答辩的指导等。

四、申报及立项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A类)》或《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B类)》并附两封推荐信提交到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二)学院/医院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承诺保障申请人的科研空间和科研时间,统一提交学校科技处。如果二级单位不能匹配相应的资金,不能申报该项目;

(三)学院/医院初步审核后,将申报一览表及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校科技处根据申报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

(四)对于已受理的项目,校科技处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及批准立项。

(五)资助课题管理细则详见《首都医科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五、申报材料提交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对应申报类别的申请书,申请书及推荐信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科研处/办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将筛选后的申报书统一规范格式(PDF格式,统一文件名称为:申请类别+课题名称),并按照下列格式填写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一览表须加盖学院公章/医院科研处章。

(二)各单位科研处/办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与盖章扫描件)、申请书电子版、两封推荐信扫描件统一发送至学校相关负责人邮箱。

 

                        2024年度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一览表

所在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序号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申请人

职称

学位

出生年月

性别

所在单位

申请经费 
(万)

推荐专家1(姓名)

推荐专家2(姓名)

三)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冉    83911898  

曲爱娟    83950495

邮  箱:chenran@ccmu.edu.cn

 

 

附件1  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A类

附件2  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B类

附件3  推荐信模板

附件4  首都医科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4.11.29



[2024年度首医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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