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为了确保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按计划实施,强化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与服务,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开展2026年度在研科研课题进展情况检查和学术规范宣讲工作。
一、时间安排
1. 各学院/医院即日起开始布置年中检查和院级学术规范宣讲工作,6月12日前将工作计划报校科技处,校科技处将进行抽查。
2. 2026年9月4日前完成年中检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检查范围
1. 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2. 其他在研课题:年中检查的范围由各学院/医院自定。
对以上课题的检查范围均为:自项目资助期开始至2026年年中。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医院确定检查的具体范围、检查形式及要求后发布年中检查通知。
2. 本年度各医院需自行开展一次科研诚信讲座,请院领导或相关专家对科研诚信、伦理、科研实验记录规范、年中检查的要求等问题进行宣讲,其中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应列为重点宣讲内容,并要求所有涉及科研活动的教职工及研究生参加。各医院确定宣讲时间后报校科技处备案,同时请保留参会签到记录及讲座现场的图片记录,照片与本年度《年中检查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3. 列入检查范围的在研课题负责人填写《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度科研课题年中进展自查简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医院科研处(办);报送简表需同时送检实验记录本。对部分课题负责人免检实验记录,免检实验记录的人员范围如下:
1) 校本部各学院:具有正高职称的课题负责人;非正高职称的课题负责人,在2023-2025年度年中检查中,实验记录至少一次评为“优”。
2) 各附属医院:在2023-2025年度年中检查中,实验记录至少一次评为“优”。
4. 实验记录的检查及等级评定形式由各学院/医院自定。 评为“基本合格”的课题,追加检查其他来源课题的完成情况及实验记录情况,针对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实验记录检查评为“不合格”的课题报院领导班子,由院领导班子给出意见,不合格名单和医院/学院的处理意见同时报学校科技处备案。
5. 学院/医院科研处(办)审核《自查简表》(附件1),查找出研究进展缓慢、进展有困难、经费使用情况缓慢和需要延期的课题,组织学院/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并给出意见和建议,报学校科技处备案。
6. 本次年中检查过程中,将会继续对各学院/医院的实验记录进行抽检。
四、报送材料
年中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对此次年中检查的具体范围、检查形式、课题总体执行情况、实验记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2026年度年中检查总结报告》。
2026年9月4日前将《2026年度年中检查总结报告》(含诚信讲座现场照片)、《2026年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汇总表》(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报校科技处。如有需申请延期、撤项等课题,请在《汇总表》(附件2)中进行特殊标注,并在《年中检查总结报告》中做单独说明。
校科技处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83950618
Email:zhangq@ccmu.edu.cn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度科研课题年中进展自查简表》
2.《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