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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脑重大疾病科研专项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字号:[ ]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脑重大疾病科研专项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通知》、《首都卫生发展联合专项经费管理细则(试行)》,于7月13日9:00后登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 https://bjsf.bjhbkj.com)填报,并于7月28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人在系统填报时应对照《通知》中各项要求事项逐一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及附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申请书纸版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无需添加封面)于8月4日中午前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926)。

二、伦理审查、前置方法学评价

申请项目无论是否涉及伦理问题和临床研究内容,均须提交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的前置方法学评价意见。

伦理审查: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15日前向校科技处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电子版,其中,不涉及伦理的也要提交并标注“不涉及伦理”。

伦理联系人:杨晓俊  83950715  yxiaojun@ccmu.edu.cn

前置方法学评价:如委托学校质促中心审核,请项目申请人于7月15日前将《附件2 首都卫生发展脑重大疾病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首页+研究方案)、《附件6 首都卫生发展脑重大疾病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电子版发送至学校质促中心联系人邮箱。

学校质促中心联系人:闫宇翔  83911498  yanyxepi@ccmu.edu.cn

三、合作单位盖章

  如涉及合作单位,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下载《首医-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合作意向书》模,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7月16日前到科技处(行政楼926)盖科研合作合同章。

 

学校项目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政策咨询和申报咨询:窦老师 姚老师 010-55532322

账号及登录问题咨询:客服团队 400-780-2600

系统支持单位操作咨询:咨询团队 13120148533

 

附件:

1. 首发脑专项2026年申报通知及附件

 

 

校科技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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