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技工作安排,现开始启动2022年底到期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填写验收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验收材料中的“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上传到依托单位(学校)进行审查。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需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的支出和结余审核,并在《经费决算表》盖财务负责人章或签字。项目应完成或基本完成《任务书》中的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结余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超过10%的,验收暂定不合格,最终验收项目是否合格需综合验收专家意见;同时结余经费超过10%的验收材料中需填写《结余经费使用说明》(系统中可下载),详细列出支出明细和支付时间表(1年内);结余经费过多有可能影响后续申请,且至少2年内不能办理项目经费归集手续。
有要求延期的项目,务必于10月2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打印申请表2份,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经基金办公室批准,方可延期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但需要项目负责人填报本年度《年度进展报告》。
重点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和经费决算表,同时准备好会议验收答辩材料(项目完成情况的PPT幻灯等)。重点项目经费要求进行审计,项目负责人需联系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项目负责人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员)。重点项目审计需在会议验收前1周完成,如果寒假在验收会之前,需在寒假前完成。
验收申请通过学校审核之后,项目负责人需将全部书面验收材料(不含专家验收意见书;论文需全文,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授权专利提供公章页)1式2份,于2022年12月8日前报科技处。项目负责人需在验收申请表、经费决算表和工作总结报告中亲笔签名(不建议使用个人印章)。请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监督所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学校收到基金办公室验收结果后,通知验收合格项目将涉及本项目的原始实验记录1份于接到通知后30自然日内交科技处存档。通过验收满1年的项目可通过科技处办理项目经费归集手续。项目到期时部分论文、知识产权或其他考核指标未到达的,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12个月之内需补充材料,及时报科技处。已达考核指标又增加新指标的,验收合格后2年内可随时报科技处备案。
科技处市自然项目管理员:陈冉
联系电话: 83911898
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5 58858689
邮箱:chenran@ccmu.edu.cn
科技处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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