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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底到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字号:[ ]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技工作安排,现开始启动2023年底到期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填写验收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1日-12月24日将验收材料中的“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上传到依托单位(学校)进行审查。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需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的支出和结余审核,并在《经费决算表》盖财务负责人章或签字。项目应完成或基本完成《任务书》中的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

有要求延期的项目,务必于11月27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打印申请表2份,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经基金办公室批准,方可延期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但需要项目负责人填报本年度《年度进展报告》。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专题项目、联合基金前沿项目、依托单位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荐项目等需进行会议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4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和经费决算表,同时准备好会议验收答辩材料(项目完成情况的PPT幻灯等)。基金办将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8日进行集中会议验收。

验收申请通过学校审核之后,学校科技处将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5日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在线验收评审。项目负责人需将全部书面验收材料(不含专家验收意见书;论文需全文,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授权专利提供公章页)1式2份,于2024年1月16日前报科技处。项目负责人需在验收申请表、经费决算表和工作总结报告中亲笔签名(不建议使用个人印章)。请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监督所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学校收到基金办公室验收结果后,通知验收合格项目将涉及本项目的原始实验记录1份于接到通知后30自然日内交科技处存档。通过验收满1年的项目可通过科技处办理项目经费归集手续。项目到期时部分论文、知识产权或其他考核指标未到达的,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12个月之内需补充材料,及时报科技处。已达考核指标又增加新指标的,验收合格后2年内可随时报科技处备案。


科技处市自然项目管理员:陈冉 83911898 邮箱:chenran@ccmu.edu.cn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5 58858689


财务处项目经费审核联系人:盖琪 83916559

财务审核地点 : 一教楼307

结题审核时间:工作日上午

提示:1.财务审核前需要先办理登记,请需要结题的老师务必知晓自己的经费卡号;2.决算报表中的“实际支出金额”与教工明细账的“项目支出金额”保持一致,“实际支出金额”不含冻结数;3.财务审核后需要存档一份,请老师提前准备好纸质材料。


附件

1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

2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适用模板)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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