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首医大校字〔2021〕18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首都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校科技奖”)申报工作。说明:《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首医大校字〔2021〕18号)处于再次修订中,本次申报所涉及奖项的申报要求和评审原则不变,奖励金额有所调整。其他奖项申报将另行发布通知。
一、提名要求
1、学校各学院及附属医院均可作为奖励的提名单位。
2、请报奖人认真阅读《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按照奖励办法及申报工作通知如实填报。
3、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5篇以内原创性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均署名为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发表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2022年度校科技奖曾使用过的论文和以往曾获得过校科技奖的成果不得在本年度中再使用。
申报人在选择奖项等级时需注意:至多选择两个奖励等级,且不得跨等级申报,三等奖不可与青年奖同时申报。申报青年奖项目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所提交的成果完成单位应为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成果推广应用起始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法律法规有行政审批要求的,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行政许可。申报2022年度校科技奖曾使用过的成果和以往曾获得过校科技奖的成果不得在本年度中再使用。
5、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奖的成果,所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申报人及第一完成单位均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申报学科学术奖的成果出版/发表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期间;申报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奖的成果使用/采纳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期间。申报2022年度校科技奖曾使用过的成果和以往曾获得过校科技奖的成果不得在本年度中再使用。
6、科技管理奖:(1)提名科技管理综合奖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首都医科大学科技管理综合奖提名书》。(2)2023年度国自然项目管理优秀奖和国自然项目管理进步奖由学校科技处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进行排序遴选获奖单位及部门。
7、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省部级社科奖、各类社会力量奖及学校其他奖励的成果材料,不可作为本年度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提交。
8、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可同时用于申报学校多类奖励;同一人不可同时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奖。
9、学校集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视为形审不通过。请提名单位务必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及申报通知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监督有无学术失信行为。
二、提名材料报送
1、自然科学奖材料报送:请各提名单位7月10日前将电子版提名书及汇总表发送至lixiaxi@ccmu.edu.cn。电子版提名书包括:PDF格式提名书(含完成人签字、单位盖章及附件),成果清单(Excel格式);压缩包文件名“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
2、科技进步奖材料报送:请各提名单位7月10日前将电子版提名书及汇总表发送至zhuting@ccmu.edu.cn。电子版提名书包括:PDF格式提名书(含完成人签字、单位盖章及附件),成果清单(Excel格式);压缩包文件名“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
3、人文社会科学奖报送:请各提名单位7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wangjing@ccmu.edu.cn。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含完成人签字及单位盖章),成果重要信息页扫描件及成果采纳转化情况等附件均附在申报书后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
4、科技管理奖材料报送:请各提名单位8月28日前将电子版提名书(含单位盖章)发送至jiaona@ccmu.edu.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奖联系人:李夏溪 83911757
2、科技进步奖联系人:朱婷 83911070
3、人文社会科学奖联系人:王晶 83911990
4、科技管理奖联系人:矫娜 83911963
科技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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